女职工维权月活动方案范文范文某某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 某某年“女职工维权月”活动方案根据某某市总工会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的通知》(马尔工发〔20 某某〕3 号)文件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一、活动目标深化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落实,在单位女职工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普及法治知识,积极引导广阔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别利益。二、活动内容 1、在 3 月 7 日(周一职工大会)会议上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内容(可截取部分宣讲)。并在减灾中心新闻网络上进行报道和宣传(包括上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单位自查本单位女职工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 3、开展女职工 3.8 节工会活动,对女职工进行心理抚慰和困难帮扶。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某某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 某某年 3 月 2 日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别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实行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进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