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引导人民群众参加警务公开工作警务公开是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在行使警察权的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将有关警务活动的事项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当事人公布公开,使公众能够有效参加警务活动,对警察权实行监督,确保公正执法的基本制度
随着这项制度的推行,警务公开工作日渐显现出强大的活力,日益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但由于警务公开工作的特别性,此项工作的主动权更多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
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实行怎样的方法和途径,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加警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向前进展,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需要仔细思考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人民群众参加警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一)可以促使公安机关廉洁、正常和高效地运行
从现代行政的原理上讲,不公开的权力运作容易失去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定导致腐败
警务公开工作假如缺乏人民群众应有的回应和强有力的外部压力,公安机关自身的监督力度就会逐渐减弱,不利于从根本上遏制和消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中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不利于警务公开工作的持续进展
人民群众参加警务公开工作,等于将公安工作全面置于社会群众监督之中,能够强化民警的责任意识,促使民警不断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同时,督促公安机关把警察权这种公共权力公开化,进而以公开促廉洁、高效,以公开促公平、公正,使公安机关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服务
(二)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提高公安机关工作的透明度
人民群众参加警务公开活动是现代民主政治中落实公民、法人、社会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在相关事务中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体现
警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实行有利于促进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性互动:一方面,人民群众通过参加警务活动,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实践,可以充分地表达自身的意愿,包括建议和批判,为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和人力资源;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理解、配合、支持与监督,可以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