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付款三方协议委托付款三方协议 篇一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丙方:********** 根据甲乙双方此前签署的有关***************工程的《合同协议书》,甲方现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设备款共人民币【*********】元,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前述工程款项中的【**********】元将由丙方代甲方向乙方支付,丙方将【**********】元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完毕后,应视为甲方已该部分履行付款义务
丙方履行完毕签署付款义务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余额为【***********】元
若丙方未及时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甲方仍应承担向乙方支付该部分款项的义务
本协议与原《合同协议书》中关于付款义务约定不一致的,应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乙方:丙方: 篇二 代付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XX 委付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 受款方(以下简称“丙方”):XXXXXXXXXXX 兹有甲方在乙方所拥有的加油站加油,产生费用 50 万元,又因乙方欠丙方借款 50 万元,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前述款项将由甲方代乙方向丙方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代为乙方支付乙方所欠丙方款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付款协议: 一、甲方同意代替乙方向丙方支付款项,甲方应于 20xx 年 x 月 xx 日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
二、甲方向丙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款项后,即视为甲方向乙方履行相应付款义务(具体金额以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代为支付的款项为准);丙方收到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款项后,即视为乙方已向丙方履行相应付款义务(具体金额以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代为支付的款项为准)
三、因甲方代为付款而导致甲乙双方可能发生的债权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