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 1 公是公,私是私,公私要分明。但杨文春在公务活动中公私不分,公务活动中借支公款,不及时核销账务,处理暂借款;失职,对单位财务疏于监管,造成单位大量借支款长期不及时核销,违反规定。 1 月至 12 月,杨文春同志担任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在开展公务活动中,先后 10 次向单位借支公款 147500 元,不及时按规定核销所产生的公务费,处理暂借款,直到 2024 年 8 月 4 日才按规定正常核销 76450 元,2024 年 9月 2 日以现金方式归还单位财务 75000(其中含毛伟借支款 3950 元);1 月至 12 月,杨文春同志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财经纪律意识淡薄,履职不到位,对单位财务疏于监管,财务管理不法律规范,单位职工在公务活动中借支公款达 40 笔 334984 元不及时核销,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直到 2024 年 9 月才按规定核销所产生的公务费,处理暂借款,正常核销 179500 元,现金归还 155484 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县纪委会讨论决定,并报县委会 2024 年 12月 15 日批准,给予杨文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经县委会讨论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杨文春是一名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干部,通过多岗锻炼,成长为县人社局局长,理应兢兢业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慎权、慎钱,公私分明,心存敬畏,但因公私不分,触碰纪律红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自我要求不严,纪律意识淡薄,心无敬畏,随心所欲。职务升迁了,没有意识到这是组织对自己的任,在工作中,不仔细思考如何履好职,如何报答组织的信任,而是认为自己终于扶正了,现在再没有人管我了,我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莫视财经纪律,公务活动中公私不分,公款借支了不及时核销账务。 放松监督和管理导致覆水难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树欲静,而风不止。杨文春涉案违纪并不是偶然,而是堆积效应。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势,工作不扎实,监督管理滞后。作为一把手本应带头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却在公务活动中带头违反财经纪律,借支公款后不及时核销账务,处理暂借款,致使局职工人人都效仿、复制,公务活动中借支公款,却从来不核销账务,造成单位出现大量借支款长期不核销,单位财务就象断线的风筝无人问、无人管。 权力掣肘,机制发挥不了监督、钳制作用。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权力的阳光运行。宁蒗县人社局在实际工作中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