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31 日,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见附件),将于今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条例》的发布和施行,是我省教育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个重大举措,它就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学校、家庭和社会对学生人身安全所负的职责,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预防及处理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对于保障师生安全,促进我省中小学安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构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积极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健康进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校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 以人为本 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结合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以及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把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提上议事日程,作为近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
要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动依法治校进程,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广泛宣传,加强培训,营造人人关怀支持参加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班队会、专题讲座、家长会、家长学校以及向学生、家长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的内容
实行多种渠道,通过多种方式,使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