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医疗器材申请 CE 认证指南目录3二
体外诊断医疗器材申请 CE 认证的步骤 3第一步确定产品是否为 IVD
•••3第二步确定 IVD 产品的分类及选择符合性评价途径 4第三步建立和维护质量管理体系 6第四步准备 CE 技术文件7CE 技术文件的清单7 基本要求检查表8第五步选择合适的公告机构9第六步获得 CE 证书及注册9第七步 ListA 产品的批批检10第八步市场后监督和警戒系统10一
前言欧洲委员会于 1998 年 10 月 27 日正式通过 98/79/EC 体外诊断医疗器材指令(InVitroDiagnosticMedicalDevicesDirective,以下简称 IVDD 指令),并公告于 1998 年 12 月7 日的第 L331 号欧盟公报上
根据公报的内容,欧盟各成员国必须于 2000 年 6 月 7 日之前完成执行本指令所需要的相关法规命令修制定与公告,自 2003 年 12 月起,所有在欧盟各成员国销售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材(InVitroDiagnosticMedicalDevices,以下简称 IVD)均须依照本指令完成符合性评价程序,贴上 CE 标示,才能在欧盟上市
欧盟早前有 15 个成员国,2004 年 5 月,欧共体新增了十个成员国,这 10 个新成员是: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2007 年的 1 月,保加利亚和罗马利亚也加入了欧盟,加上原有的 15 个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荷兰、英国
欧盟目前已有 27 个成员国
容易让人混淆的是欧共体并没有消失,原来欧共体的 3 个国家,挪威,冰岛和列示之敦也是承认 IVDD 指令的
因此,IVDD 指令适用的国家现在有 30 个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