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律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报告范文学校法律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报告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更事关学校在社会公众形象。我校始终坚持依法治校、诚信治校的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文件和上级布置的要求,加强课程改革和课程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以法律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为重点,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我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增效、提高质量”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针对专项督查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重视行风政风建设,法律规范收费和招生工作,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可持续进展。我校是一所民办初中,现有 32个班级,在校学生 1423 名,教职工 90 名。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书记为组长,校办、工会、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和家委会负责人等为主要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确立了“校长负责、分层把关、责任到人、及时告知、违反必究”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法律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1.严格法律规范收费工作。每次收费向学生和家长详细公布收费的项目、标准和文件依据,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相关的的收费情况并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告之家长,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学校均按规定收取学生代办费。代办费使用、结算和清退都有据可查,学生家长均签字知晓,按规定收取。学校的财务均由虹口区教育局财务中心统一管理和监督。学校做到票据正规,包括学生校服费用等全部入帐。法律规范学校的“三重一大”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对于所涉及的项目、资金等依法进行行政审批、完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等情况。2.严格法律规范招生工作。根据市区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民办学校的招生程序和方法。学校的六年级招生工作法律规范、透明,未曾以组织招生考试或竞赛名义招生的情况。我校坚持以面谈活动的形式通过了解学生的成长手册和综合素养来选择学生,未将“奥数”或等级考等竞赛获奖与招生入学挂钩。初三的“提前录用”等中考工作全程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各项环节均有公示。同时学校也未以举办重点校、特长班等名义违反规定招生并收费。二.法律规范教育教学的管理,积极落实“减负增效”,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1.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不随意增加或删减课程。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严格控制总课时,不以时间求质量。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切实落实“三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