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南京工程学院曲艺社团,简称南工曲艺社。 第二条 本社团是在南京工程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南京工程学院在校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为校级大型文艺晚会组织排练语言类节目(小品、相声、舞台剧、话剧、双簧等),为丰富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举办相声小品大赛或达人秀活动丰富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内涵,实现学习和生活两不误,使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生活,学会生活。提升学生的艺术造诣,更好的领导学生团结协作,奋发进取。 第三条 社团宗旨1 、 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努力推动文化事业的进展,提升同学"德智体美劳"全方面进展。2 、 通过撰写剧本,为大型文艺晚会排练语言类节目,请老师指导等方法在同学们课余之余提高同学们文艺文化水平。3 、 在学生课余时间,以校团委名义举办相声小品大赛或达人秀娱乐性活动。4 、 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四条 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列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五条 社团接受南京工程学院团委的领导,并在团委领导的指导下工作,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 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议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第七条 本社团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对曲艺节目形式热爱,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宣传能力; (二) 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 学习上刻苦勤奋,成绩优良; (四)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八条 本社团负责人均通过民主办法选举产生,特别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南京工程学院团委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材和业务素养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社团工作严重问题,撤销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