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细则《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细则》奖惩办法序号处罚原因处罚金额 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赤膊、穿高跟鞋、拖鞋、酒后上班。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作业场所。500 元-1000 元 2 作业班组或个人因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1000 元-2000 元 3 现场施工人员私自挪动、损坏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未经允许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500 元-1000 元 4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已放置的消防器材随意丢弃损坏的。50 元-200 元 6 人员、设备进退场未及时上报项目部报批的。50 元-200 元 7 对上级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不落实,逾期不整改。500 元-1000 元 8 不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上级检查不予以配合,并且有辱骂、威胁、殴打管理人员的不良行为。1000 元-2000 元 9 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参加班前教育活动或工区项目部组织的的安全质量环保等有关活动。活动记录不签字或者代签。50 元-200 元 10 机械操作工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替岗。50 元-200 元 11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擅自指挥他人进入危险场所或者让他人从事危险作业。500 元-1000 元 12 有其他人员需要帮助求救时,在场人员视而不见。200 元-500 元 13 遇有六级及以上强风、暴雨、浓雾等恶劣天气时,仍然进行气焊、吊装、物体搬运等室外作业。500 元-1000 元 14 携带家属及外来人员在施工区或者生活区逗留。200 元-500 元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奖惩办法序号处罚原因处罚金额(人/次)1 施工作业人员在进入施工区域未佩戴安全帽穿反光衣。200 元-500 元 2 在作业时私自把安全帽带松开,不正确佩戴安全帽。200 元-500 元 3 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200 元-500 元 4 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围巾或敞开衣襟、赤膊、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200 元-500 元 5 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50 元-200 元 6 戴手套或未扣袖口操作弯曲机,切割机等机械设备。50 元-200 元 7 高温强光作业未戴护目镜或者工作中有颗粒物飞溅时未带面罩500 元-1000 元 8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50 元-200 元 9 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500 元-1000 元 10 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