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2、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年初根据公司的安全状况,安排一定的费用作为当年的安全生产费用,由总经理签字批准;3、财务部门按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1)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经总经理批准后,提取使用;(2)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专项,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5、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1)安全生产费用由安全科按年度审批,年末编制汇总;(2)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3)建立安全费用台账。6、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包括:(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3)安全设施,如:安全连锁、报警、安全通信、检测、防触电、防噪声和粉尘、防灼伤冲淋、员工休息和洗浴、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4)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5)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6)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讨论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投入;(7)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