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思考摘要:民事行政抗诉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职责,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但是由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起步较晚,加之立法不完善和法律规定的缺陷,民行诉讼监督困扰较多,民行监督工作难以打开局面,影响了民行检察监督的顺畅运行。关键词:检察关;民行工作;现状对策;分析讨论1.我院民行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A.办案概况据统计,2024 年以来,我院民行部门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5 件,立案 45 件,建议提请抗诉 7 件,提请抗诉 15 件,再审检察建议 4件,其它检察建议 9 件,采纳 6 件,出席再审法庭 2 件,再审调解结案 1件,改判 3 件,服判息诉 26 件。B.工作特点受案数和立案数保持平稳。针对近年来到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案件数量下降的趋势,我们实行了积极主动的办法,在寻找案源上下功夫。一是对所有申诉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查,善于发现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问题,不放过任何枝节问题;二是对每一个来访和咨询者做到耐心细致的听取反映,帮助分析案件出现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便于对案件问题及时提出申诉;三是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建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站,定期了解情况,互相沟通,沟通案件线索;四是在区法院醒目位置设立了民行工作专题宣传栏,介绍民行监督范围和方式方法,既拓宽了案源,又受到了群众的欢迎。逐步建立保证案件质量的工作机制。一是形成办案程序上的法律规范机制。对于每一起案件,严格根据审批程序办理案件。首先由内勤进行初步审查,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初审处理意见,报科长审批。接受或受理案件后,内勤在科长指导下合理分配案件。案件承办人审查后,提出是否立案的意见,报科长审批,主管检察长决定。审查终结后,分别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符合提请抗诉条件的案件坚决提请抗诉,不符合提请抗诉条件的案件做好服判息诉、检察建议等工作,报科长审批,主管检察长决定。二是形成案件讨论讨论机制。每一起案件在处理决定过程中,都必须经过科内同志的广泛协商,加强分析论证,充分听取每一位同志的意见,集思广益。三是建立律师咨询机制。发挥已有的法律工作站平台,及时充分听取律师的意见,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四是建立了“申诉风险告知制度”,印制了《申诉风险告知书》,变被动办案为主动办案,帮助当事人分析申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对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开展人性化办案活动,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在依法运用抗诉手段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