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按行政区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认定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在认定后的15日内通报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和有关部门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招标代理新申报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始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提供年审记录);3、企业章程复印件;4、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6、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第1页共12页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的复印件;7、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8、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9、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各项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