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规定:国家支持、鼓舞和组织教育科学讨论,推广教育科学讨论成果,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在教学改革和进展中的重要作用,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更加法律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此管理制度。第一章 老师科研工作条例“”为实现 创名牌学校、当一流老师 的目标,促进我校争创科研示范校、老师争当科研老师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老师自身科研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老师要做到: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事业心和奉献意识,讲究职业道德,不断培育、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二、要具有教育科研意识,积极参加教育科研理论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有记录、有收效。要努力掌握和运用教育科研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积极探究教育科研的途径和方法。三、每学期初要有切实的个人科研计划。要避开计划流于形式,平常工作中要注意课题的阶段性、实施的科学性、方法的艺术性,不断完善和调整计划、改进工作。四、要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论文和经验材料。积极主动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研讨会、学术会议和论文评选活动。积极订阅科研刊物。每学年都要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或研讨会上发表论文或经验文章。五、要积极申报和主动承担国家级、省、市级科研课题,能够参加学校和其他老师的协作课题讨论。并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科研素养,努力向学者型老师转变。第二章 教育科研管理条例二、明确科研指导思想,制定科研规划,把教育科研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搞好教育科研规划,确定教育科研工作重点,明确一个时期的重要讨论课题。三、学校每学年讨论课题不少于两项,做到每个学科都有实验项目、每位老师都有讨论课题,并有常常性的督促检查,保证科研规划的实施和课题讨论的顺利开展。五、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科研会议及科研活动,并在会议上沟通学术论文或工作经验。校内每学期要召开一次科研理论研讨会、论文沟通会、成果汇报会。总结经验、表彰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第三章 教育科研课题立项与申报制度“”遵循 科学性、整体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原则,确立课题讨论项目并组成相应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将所选定的课题向学校教科室或有关科研规划部门申报,然后报教育局教科室审批备案。课题申请人应法律规范、如实填写有关材料,报所在学校审批;申请人所在学“”校根据要求严格审查,签署 是否同意立项 意见;确认同意立项的课题,在规定日期内将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