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解读 2013 年 12 月 20 日一、修订背景 二、修订过程三、修订原则四、修订内容一、修订背景(一)我国文物保护任务日益艰巨 根据 2011 年底发布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最新数据,全国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766722 处,其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536001 处,复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230721 处,新发现登记占登记总量的 69
目前,我国已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世界遗产 41 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 27处、世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 4 处
国务院已经批复公布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295 处,其中前六批共计 2352 处,第七批 1943 处
此外,我国还有博物馆 3020 座,国有博物馆收藏文物 2864 多万件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整体状况仍然不容乐观
文物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珍贵文物保存保管条件差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科技、人才支持能力还不能满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
随着新登记文物的不断增加,我国文物保护任务日益繁重
同时,不断加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已将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带到了一个新的关键节点
(二)文物保护管理理念不断创新 一方面,文物保护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
工业遗产、水下遗产、线型遗产、文化景观等都成为文物保护重要内容,文物科技保护水平逐步提高,文物保护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用明显增强;另一方面,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转变管理职能,不仅注重于管理本系统所属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等,而是面向全社会履行行政管理职能,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宣传和监管等,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文化遗产的 强大合力和长效机制
(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更加严格 中央对地方文物保护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大幅增加, 2009 年11 亿元、 2010 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