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一般民眾在乍聽到 " 醫療廣告策略 " 這個名詞時,心中往往浮現的是負面的形象,像是「推銷」、「沒有醫德」、「不實廣… 告」或「欺騙手法」等前言 以商業行銷為例,產品經由行銷路徑與方法被消費者了解並接受,當然誇大不實的行銷手腕必定招受懲罰與唾棄。但是,真材實料的商品也在行銷中配合各式行銷方式受到推廣與接納。 但有醫療法的限定醫療法 第四章醫療廣告 第五十九條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第六十條醫療廣告,其內容以左列事項為限: 一、醫療機構之名稱、開業執照字號、地址、電話及交通路線。 二、醫師之姓名、性別、學歷、經歷及其醫師、專科醫師、優生 醫師證書字號。 三、公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及其他非商業性保險之特約醫院、診所字樣。 四、診療科別、病名及診療時間。 五、開業、歇業、停業、復業、遷移及其年、月、日。 六、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容許登載或播放事項。 利用廣播、電視之醫療廣告,在前項內容範圍內,得以口語化方式為之; 惟應先經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 第六十一條醫療廣告,不得以左列方式為之: 一、假借他人名義為宣傳。 二、利用出售或贈與醫療刊物為宣傳。 三、以公開祖傳秘方或公開答問為宣傳。 四、摘錄醫學刊物內容為宣傳。 五、藉採訪或報導為宣傳。 六、與違反前條規定內容之廣告聯合或並排為宣傳。 七、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 第六十二條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 醫療機構有關醫學新知或研究報告之發表或病人衛生教育、學術性刊物, 未涉及招徠醫療業務者,不視為醫療廣告。 因此,醫療院所必須藉重社會行銷的概念, 充分瞭解社 區民眾的醫療保健需求,而後調整本身的服務內容與服務項目,再將民眾所須知曉的醫療保健消費資訊,傳達給社區民眾,使民眾得到現代化醫療保健服務,並促進良好的醫病互動關係,進而提升全體民眾的醫療水準,才是醫療行銷的 真正精神。 行銷的基本觀念 彼得杜拉克說:「行銷的目的是要使銷售成為多餘。行銷的目的是要充分認識和了解顧客,使產品或服務能適合顧客,並自 行銷售它自己。」 菲力浦科特勒說:「行銷是一種社會和管理過程,個人和群體經由創造並與其他人交換產品和價值,而獲得他們所需要和所 欲求者。」 需要、慾望、需求 當慾望得到購買力的支持時,慾望就會變 成需求。 因此行銷是要考慮人們的慾望與資源,人們會對能夠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