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编 制 概 况一、修编背景 “09 定额”施行 5 年以来,存在如下情况: 一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16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已颁布实施。 二是,为了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的发展,借鉴国外经验,总结我国建设工程建设实践,进一步健全、完善计价规范。 2012 年 12 月 25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 )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 13 规范”),自 2013 年 7 月 1日起施行。“ 13 规范”的实施,就必须具有一套与新规范配套的新的计价依据体系,促进顺利贯彻执行新的国家标准。 三是, 2013 年 3 月 21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 [2013]44 号),此《费用组成》对各项费用的构成要素进行了重要定义和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 1 )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 ( 2 )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归入企业管理费,同时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 ( 3 )规费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单列工伤保险费、新增生育保险费。因此,对“ 09 定额”的各项费用需要结合市场实际重新调整和增补。 四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需要增补新的项目。 五是,建设市场形势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发生变化需要定额适应市场的发展。 六是,在使用过程中也发现“ 09 定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如下: 砌砖工程、脚手架工程、管道安装工程以及个别手工作业装饰项目等人工费与市场相比较低,综合费取费基数各专业均需统一,综合费各专业工程不均衡,存在苦乐不均。园林绿化工程的成活养护和保存养护经市场检验存在综合单价偏高,预制砼构件、门窗、金属结构未考虑市场成品化生产的现状,预拌砂浆耗量、钢筋的损耗和施工搭接以及商品砼和干混砂浆损耗需要重新调研确定。等等诸如此类的不足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 综上所述,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适应新形势下的建筑市场发展的计量、计价需要,对“ 09 定额”进行修订,编制我省新的“ 15 定额”势在必行,意义重大。二、指导思想 为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行业自律监督”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巩固建设工程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