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案例分析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小组成员:2010310228 王 辉2010310235 郑良玉2010310241 陈 潇2010310243 卢佩林2010310244 熊 健收购过程回顾2公司简介1收购成功原因分析3并购结果分析4目录1-1 中海油简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是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也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中海油成立于 1982 年,注册资本949 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现有98750 名员工;自成立以来,中国海油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由一家单纯从事油气开采的上游公司,发展成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的国际能源公司,形成了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炼化销售及化肥、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新能源等六大业务板块。1-2 尼克森简介尼克森公司成立于 1971 年,在多伦多和纽约两地上市,总部位于卡尔加里,该市是加拿大西南部的阿尔伯塔省 ( 阿尔伯塔省,加拿大油气资源最富集地区 ) 省会;尼克森拥有约 3000 名员工,是加拿大第十四大石油公司。其专注于三项发展战略:加拿大西部的油砂、页岩气及主要位于北海、西非海上及墨西哥湾深水海域的常规油气勘探与开发;尼克森的资产包括勘探、开发和在产项目,分布于加拿大西部、英国北海、尼日利亚海上、墨西哥湾、哥伦比亚、也门和波兰。常规油气、油砂和页岩气为其三项核心业务。2-1 并购交易中海油本次收购,将在《加拿大商业公司法》下根据计划,收购尼克森公司全部的普通股及优先股。中海油收购尼克森的普通股和优先股总对价约 151 亿美元。根据协议,中海油将以 27.5 美元 / 股的价格以现金收购在流通的普通股,该价格比尼克森在纽交所交易的股票 7 月 20 日收盘价溢价 61% ,比 7 月 20 日前 20 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溢价 66% ;在优先股方面,根据交易条款,如果尼克森优先股股东决议案通过,中海油将以 26 加元 / 股的现金收购价购买尼克森的全部在流通的优先股,并支付交易交割时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股息。中海油与尼克森的最终协议规定,尼克森有权考虑并接受条件更优越的收购提案,同时给予中海油重新报价的权利。如果尼克森接受更高报价、董事会撤销或修改其对于该提议的建议,或由于其他原因而终止了协议,则中海油有权获取 4.25 亿美元的终止费用。同时,如果因未能取得中国政府批准,导致协议终止,中海油应向尼克森支付 4.25 亿美元。并购对象交易对价终止费用2-2 并购知识1横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