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事务文书 ——计划与调查报告一、事务文书的概念 事务文书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处理日常事务时用来沟通信息、安排工作、总结得失、研究问题的实用文体,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虽不是“法定”公文,但却是各机关单位使用最广、最多的一类公文
由于这类管理类文体处理的日常事务亦为公务,所以事务文书属于广义的公文范畴
它与狭义公文 ( 行政机关 12类 13 种,党内机关 14 种 ) 的区别在于:一是无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二是不能单独作为文件发文,需要时只能作为公文的附件行文;三是必要时它可公开面向社会,或提供新闻线索 ( 如简报 )或通过传媒宣传 ( 如经验性总结、调查报告等 )
§1 事务文书概述二、事务文书的种类 (一)计划类:包括计划、规划、方案、设想、安排等
其共同点是对未来工作的内容、步骤、措施与方案等进行的设想
(二)报告类:包括总结、调查报告、述职报告等
其共同特点是归纳某种工作的主要内容、成绩与经验、问题与不足等,并写成文字,向社会、上级或本单位所作的报告
(三)规章类:包括规则、章程、制度、条例、守则等
其共同点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而订立的某些制约性措施
(四)信息类:包括演说稿、简报、大事记、照会、启事、声明等
其共同点是向他人传递的或长或短的各类信息
(五)会议类:包括开幕词、闭幕词、会议报告、会议记录等
是为会议的召开而准备的有关文件及对会议内容进行的记录
§1 事务文书概述三、事务文书的特点 (一)制发程序、行文格式无严格规定
法定公文在行文规则、制发程序上有严格的规范要求,在写作结构上也有基本固定的模式,形成了一定风格
事务类文书与之相比,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呈现出较多的风格
如工作计划,可以条目列出,也可以表格列出;可以在标题下方注明单位名称和时间,也可注于文末
(二)事务文书本身一般不具备法定的权威
事务文书一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