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新版《平安生产法》修改前后比照表修改前〔阴影划线局部为删去内容〕修改后〔黑体字为修改局部〕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经济开展,制定本法。第一条为了强化平安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经济社会连续健康开展,制定本法。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平安和道路交通平安、铁路交通平安、水上交通平安、民用航空平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二条在 X 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平安和道路交通平安、铁路交通平安、水上交通平安、民用航空平安以及核与辐射平安、特种设备平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平安生产治理,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三条平安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平安开展,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平安生产治理,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平安生产条件,确保平安生产。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平安生产治理,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平安生产条件,推进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平安生产水平,确保平安生产。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平安生产保证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平安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平安生产保证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平安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七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民主治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平安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的民主治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平安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对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