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怎样算虚开发票
2017-05-12建筑业财税快递什么是虚开发票
很多人想当然的以为,虚开虚开,自然是开具“虚假”、“不真实”的发票才叫虚开发票
这种想法不能说完全错误,但虚开的定义要比想象的大的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第 587 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上述条款明确规定了,3 种情况为虚开发票,那么这 3 种情况又如何理解呢
听小编一一道来
01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什么是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没有真实交易发生,却开具发票,这是虚开;卖的是苹果,发票开的是桔子,这是虚开;卖了 3 个苹果,发票开的是 2 个苹果,这是虚开;卖的苹果 5 块钱一斤,发票开的是 7 块钱一斤,这是虚开;东西卖给了甲,发票却开给了乙,这是虚开;甲卖东西给乙,发票却是丙开给乙的,这是虚开等等
总结一下,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有一样不一致,即为虚开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这个比较容易理解,即不仅对外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属于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也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举个例子,A 公司为逃避税款缴纳,A 公司法定代表人让好友任法定代表人的 B 公司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为 A 公司开具发票
在这里,A 公司和 B 公司均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需要提醒的是,很多经营者或财务人员想当然的认为对外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才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却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