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内部监督管理制度1 目的和依据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本制度是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法、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内部财务控制及措施
2 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3 机构职责和权限
1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各施其责
2 公司财务、审计、法律事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设立相应岗位并承担相关职责,对财务内部监督控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履行报告义务
4 监督管理目标4
1 保证经营合法合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 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3 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报告和其他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4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5 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5 基本原则5
1 健全原则:内部监督制度覆盖所涉及的部门和人员,渗透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合理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监督目标
3 制衡原则: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不相容的岗位及职责应当分离
4 有效原则:自觉维护监督制度的有效执行,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馈和纠正
5 独立原则: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满足内控管理需要的部门和岗位,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6 审慎原则:坚持以风险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原则
6 监督管理内容
1 主要包括投资管理、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会计核算、财务信息、内部审计、预算管理及制度建设等内容
2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制定和完善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
7 授权与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