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账户共管协议(参考样本)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200 年月日在中国签订:甲方:住所: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以下统称“卖方”)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英文名称:中文译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其法定地址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由其授权代理人林大水先生(国籍:中国)代表(以下简称“监管人”)。2鉴于:——买方与卖方于 2008 年 1 月 31 日签订了关于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买方受让卖方合计持有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权(相当于人民币元的注册资本)并约定买方将根据《股权转让合同》于《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日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万元的等值美元汇入以买方名义开设的本协议项下的监管账户。——买方委托先生/女士签订本协议,卖方委托先生/女士签订本协议。——买方、卖方及监管人均已同意签订本协议,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履行其各自的承诺和义务。各方约定如下:1解释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下列用语应适用本第 1 条的规定。1.1定义“共管资金”:资金汇入共管账户后直至转款或返还时共管账户的3本金加上按实际存款天数计算并扣除利息税(若有)后的利息的金额之和。“共管价款”:即按照《股权转让合同》,买方在《股权转让合同》获中国审批机关批准后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即相当于人民币万元的等值美元。买方需要汇入共管账户的金额按照汇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与人民币兑换中间价结算。考虑到汇率变动等因素,如买方向卖方实际支付转让价款时,共管价款按当时汇率不足兑换人民币的部分由买方另行补足并予以支付。“共管账户”指在本协议签订之后,买方根据《股权转让合同》规定以买方名义开设在监管人处的共管账户。该共管账户将根据本协议作为存放本协议项下的共管价款的共管账户。1.2条款、附件等如提及本协议,应包括本协议的任何附件;如提及条款和附件,应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1.3资料如提及书籍、记录或其他资料,应指任何形式的书籍、记录或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张、电子存储数据、磁媒体、胶片和微缩胶1.4日期和时间41.4.1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如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可供行使或履行的日期为中国(包括香港)的非营业日,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