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I0Z-810Z特别说明:2/81、本激励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鼎宏御康公司章程》制定。2、本激励方案的激励模式是在职分红激励模式。3、本激励方案中所述的在职分红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总监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认定的优秀员工。目录一、释义 4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4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4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4五、激励期限 5六、激励额度 51、激励总额度 52、各激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 53、绩效考评 64、支付方式 65、退出机制 7附则:73/8一、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1、公司:指公司。2、董事会、监事会: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3、利润分红激励:指公司将上一年度所获净利润中的一部分(具体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决定)作为在职员工激励的一种方式。4、退出机制:是指发生所列示的行为,即丧失相应的激励资格。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公司制定、实施本激励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2、通过本激励方案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感恩文化。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1、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2、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等相关事宜。3、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管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4/8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公司总监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认定的优秀员工.五、激励期限本激励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考核期为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每年度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盈利及考核情况执行一次,每年具体激励实施计划公布及实施时间为 4 月 1日—4 月 30 日。六、激励额度1、激励总额度用于利润分红激励的款项提取比例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