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起征标准国务院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进展和创业创新,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 3%统一降至2%。会议认为,要坚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围绕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引擎,以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改造传统引擎,加强定向调控,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用减税降费鼓舞创业创新,带动社会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推动包括重大水利工程在内的公共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需求,推动结构调整和相关产业进展。一、减税:从今年至 2024 年,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扩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前期国家已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基础上,从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 10 万元以内(含 10 万元)扩大到 20万元以内(含 20 万元),并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从 10 万元一下子提高到 20 万元,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小微企业从中受益。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讨论院院长胡怡建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在减半征收政策范围扩大的同时,税率按 20%征收,比正常税率 25%低了 5 个百分点,小微企业受益是双重的。近年来,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拿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来说,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 2024 年为 3 万元,2024 年提高至 6 万元,2024 年再调高至 10 万元,并将核定征收企业纳入优惠范围。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小微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较多。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力度,有利于小微企业轻装上阵,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带动社会就业。胡怡建认为。二、递延纳税优惠: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收益分期纳税推广至全国,有助于减税和企业重组从 2024 年 4 月 1 日起,将已经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以激发民间个人投资活力。探究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一项重要尝试。其中之一是,实施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 5 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