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配备情况自查报告 为仔细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为严肃纪律,刹住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超标准购置、更换小汽车的不正之风,重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及时仔细贯彻落实了两个通知精神,对我市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的小汽车进行了全面清理。 这次接到省纪委传真电报《关于报送党政机关配备使用超标准小汽车情况的紧急通知》后,我们立即召开会议,仔细讨论,要求购买超标准小汽车的单位,对本单位的超标准车辆进行了重新自查、上报,在此基础上,我们又逐台进行了核对,确保了这次上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对超标准的小汽车进行了仔细整改。 一、领导重视 二、工作到位 为了把清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立足自查自纠,注意上下结合,重点摸清底数,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工作。第一阶段是进行发动,自查自报。一是 20xx 年 11 月 20 日以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三家名义转发了辽委办发[1999]22 号和辽纪发[20xx]12 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和各单位严格根据文件规定立即组织自检自查。二是召开了全市的动员大会,市直各部门和各县 117 个单位参加会议,提高了各单位对清理小汽车工作的认识。三是限时要求各部门在 20xx 年 11 月 28 日前将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和《鞍山市自查自纠超标准小汽车情况表》上报清理办公室。一共有 120 个单位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表》。第二阶段是组织调查,摸清底数。在各单位自清自查的同时,清理办公室的同志相继做了两项调查摸底工作。一是三次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查阅了 1999 年 6 月 15日以后车辆初次发照登记表,并对有关排气量在 2.0 以上,价格在 25 万元以上的小汽车进行登记。二是两次到市控购办公室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查阅摘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调拨单》和《鞍山市小汽车定编通知单》。通过两个方面的摸底初步摸出排气量在2.0 以上、价格在 25 万元以上的小汽车 68 台。第三阶段上下沟通,具体核实。根据我们调查摸底的情况,通过各种渠道逐台进行核实。首先我们对涉及到的单位,逐家仔细进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再进一步详细落实。20xx 年 3 月 20 日和 4 月 9 日以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名义向 114 个单位下发了重新自查自纠通知,明确规定不论是哪个单位,都要实事求是的进行登记上报,假如继续有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