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卑视现象的法律分析论文引言平等,是人类社会最为重要的价值追求之一,它与人类社会的稳定和进展息息相关
至少自法国大革命之后,平等一直是世界各国普遍拥护和追求的价值理念
然而,就业卑视却损害着平等,威胁着人类社会的稳定和健康进展
就业卑视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平等权,阻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其危害已经引起了我国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里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
确实,就业权不仅是猎取物质保障所必需的权利,也是实现人的全面进展所必需的权利
十七大报告还指出:建立统一法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
要保证公民就业,建立法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达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便少不了相关法律制度的支持
法律是维护平等的重要力量,维护平等是法律的重要价值追求
恰恰因为事物的力量总是倾向于摧毁平等,所以立法的力量就应该总是倾向于维持平等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以规制就业卑视,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一、就业卑视的各种表现现阶段,就业卑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年龄卑视纵观当今的招聘广告,不难发现企业招聘员工,招聘条件几乎都是统一模式:男,35 岁以下,或男女一律 35 岁以下
这让众多 35 岁以上的求职者望职兴叹
(二)身高卑视几乎所有的招聘,都要求男性身高 1
65 米,女性身高 1
55 米以上,众多求职者因此被拒之门外
(三)性别卑视很多企业招聘员工时将女性拒之门外
在同等条件下,除非女性应聘者特别优秀才会考虑
(四)经验、经历卑视在一些招聘广告中,常常有对经验的要求,使得没有经验的大学生或无工作经验的人才望而却步
其实,有些职位只要经过短期的接触或培训就可胜任
对于有过污点的人,就业道路更是遍布荆棘
(五)学历学校卑视有很多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对学历的要求动辄以硕士、博士为硬性标准,但实际上所需人才的岗位有专科学历就足以胜任;有的企业对名牌大学情有独钟;而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