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型乡村扶贫模式形成理解与反思[摘要]贫困治理是中国农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讨论实行实地调查和参加观察等方法,对闽东南 C 村扶贫开发过程进行梳理,发现“干部驻村”工作制度有效整合了扶贫资源、激活了基层组织建设、改善了当地民风,C 村的扶贫模式呈现出“嵌入”的特点。嵌入型乡村扶贫模式的实践特点主要体现在工作性质、工作方法、工作时间三方面,其发生机理应从现实性空间和需求性空间进行理解。该模式不仅是一种历史的延续,更是一种现实的选择,需要思考如何跨越“梅佐乔诺陷阱”,进而实现乡村扶贫治理的高效运行与良性变迁。[关键词]干部驻村;嵌入型;乡村扶贫;精准扶贫一、文獻回顾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柯武刚和史漫飞认为,从规则的起源来看,制度可以分为内生性制度和嵌入性制度两类。内生性制度是指从人类经验中演化而来、体现着过去曾最有益于人类的各种解决办法等,是依靠一种渐进式反馈和调整而演化、进展起来的制度;嵌入性制度是指“由统治共同体的政治权力机构自上而下地设计、强加于社会并付诸实施的制度法律规范”[1](P32-37),这些制度法律规范不仅在一些条例和法规中予以明确,同时还通过一些高于社会的权力机关来强制执行。在嵌入性理论的基础上,许多学者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对嵌入性的概念进行了扩展和延伸,提出嵌入式自治[2]、嵌入型监管[3]、嵌入式整合[4]、嵌入式治理[5]等理论框架,并将其用于分析国家与地方关系、国家与社会关系、政党整合、区域合作等问题。首先,对于乡村治理外部“嵌入”的必要性等问题,许多学者从历史回顾、现实需求和现代国家构建等角度进行了深化的分析。第一,从传统乡村治理的历史进程来看,虽然村庄的内生秩序比行政嵌入发生时间更早,但在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下,行政嵌入力量逐渐获得优势,内生秩序的力量在这场博弈中败下阵来[7]。陈洪生认为,在乡村社会“国家权力不可动摇地占据着主角地位,而民间权威始终是一个配角”[8]。第二,随着农业经济的市场化和乡村社会的不断转型,中国的乡村共同风光临瓦解的危机,呈现出了“从治理性困境到伦理性困境的转换”[9],为了消除这种不稳定态势,“乡村秩序仍然需要依靠强大的国家机器来维持”[10]。面对税费改革前的乡村治理危机,赵晓峰认为在“后税费时代保持一个强有力的维持基础性社会秩序的常规性力量,对于化解潜在的各种乡村治理性危机大有裨益”[11]。第三,近年来国内学者在探讨国家权力问题时,开始关注迈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