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小鼠疫应急预案市二小鼠疫应急预案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为了法律规范鼠疫疫情的监测和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系统应对突发鼠疫疫情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一旦在鼠疫疫情发生和流行时能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鼠疫疫情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鼠疫控制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奉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3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控制本市境内的鼠疫疫情
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遵循科学,依靠群众;平战结合,快速反应
5 疫情分级 按宁波市疫情分级执行
根据鼠疫疫情发生的病型、例数、流行的范围和趋势,本预案将鼠疫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采纳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市内同期有联系的腺鼠疫波及 2 个县(市)区行政区域以上,且进入市区,疫情复杂,传播迅速,并有进一步扩大蔓延的趋势;或肺鼠疫传播到市区内,在首例肺鼠疫确诊后,6 天(一个鼠疫埋伏期)内连续出现 5 例及以上肺鼠疫病例
2 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在边远、人口稀少的局部地区,发生腺鼠疫流行,在 12 天内多点连续出现 20 例及以上病例;或传播到交通便利,人口稠密的地区,疫情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或出现本地感染的肺鼠疫病例
3 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在边远、人口稀少的局部地区出现腺鼠疫散发,但未传播到交通便利、人口稠密的地区;或出现输入性肺鼠疫病例
4 一般鼠疫疫情(Ⅳ级)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