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室:“”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 团结、廉政、务实、高效、和谐 的机关良好形象,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一、作息制度1、全体人员须按市政府规定的时间上下班,早上班时间为 8:30 中午下班时间为 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 13:30 下午下班时间为 17:30(6 月 1 日至 9 月 1 日下午上班时间为 14:30,下班时间不变)
2、上班时间不准闲扯聊天,不准擅离办公室和中途外出办私事
3、不准上班干与本职无关的事
上班时间要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喧哗吵闹,不准搞个人娱乐活动
在工作不饱满时,大家要自觉学政治、学时事政策、学法律知识、学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养
4、实行考勤登记制度
中心考勤由综合管理室负责,中心印发统一格式的《考勤登记表》,由各室主任负责登记各室人员的出勤情况,考勤登记表按每天上、下午分开登记,对按时上下班且中途没有离岗的记全勤(记圈),对中途因私离岗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三分之一的记半勤(记三角)
中心主任随综合管理室考勤
综管室专人负责按月将全中心的出勤情况打印报主管副主任和主任审核,领导审核后,综管室负责在中心主任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5、下单位检查工作,外出开会学习提前一天向综管室主管考勤人员和有关领导打招呼
严格请假制度
工作人员请事假要先写请假条,严禁口头请假,申明理由,经批准后,将自己所担负、承办的工作安排好,方可离岗
假满返岗位时要及时销假,需逾假者,要提前申明理由补假,否则,超假不归者,按旷工处理;中心主任请假经委主管主任批准,中心副主任和室主任请假经中心主任批准,一般干部和工人请假在 1 天以内由室主任批准,2—5 天由中心主任批准,5 天以上的(含中心副主任和室主任)由委主管主任批准,病假三天以上的要有医院出具的诊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