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社保如何办理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1)社保卡(假如还没有,先补办),并确保有余额2)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3)个人身份证第二步: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出业务。第三步:进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号排队,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1)在自助终端机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在一张纸上,并且已经盖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2)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一并打印,很多地方都会用到这个证明,以备不时之需。3)问人员,填一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第四步:最后,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即可。异地社保转移怎么办理(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填个表格)。(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三)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全国统一格式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同时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个人账户总额和 12%的统筹基金)。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统一按国家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四)将所有手续交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