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律师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篇一 为了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沌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队伍,提高律师在社会公众的整体形象,党中央国务院及司法部十分重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今年尤其强调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之自查自纠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专职律师, 通过前一阶段一系列的的学习与讨论, 个人的职业道德与思想觉悟, 以及对这次的整顿认识有了极大的提高
深深感受目前我国整体司法环境不尽如人意, 甚至存在的部分司法腐败, 有很多部分与律师相关, 或一部分问题本身就来源于我们很不自律的同行执业律师
自从踏入律师门槛的第一天起,即自己拿到实习律师证的那一刻,就将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时时刻刻默念于心,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溶会于自已的血脉之中, 上升为工作执业之自觉行为
一、 在任何时刻都确保与法官、 检察官等的正常工作接触, 没有违反律师与法官、 检察官的各种规定, 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伟大光荣与正确
(1)与法官、 检察官等司法人员从来没有任何的不正当交往, 没有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 检察官等, 从未以支付介绍费, 利用亲朋同学关系等不正当手段, 要求法官、 检察官等介绍案件
(2)自执业以来, 从来没有为法官、 检察官等装修住宅、 购买商品及出资邀请进行娱乐活动
(3)执业至今, 没有向法官、 检察官等请客送礼、 行贿, 也从未指使、 诱导当事人送礼、 行贿
对执业中遇到或了解的相关送礼、 行贿事件, 总是以一个律师应有的尊严而对其深恶痛绝
(4)本人没有自己或让当事人为法官、 检察官等报销费用、 出借交通工具、 通讯工具或其它物品
(5)从未假借法官、 检察官等名义, 或者以联络、 答谢法官与检察官等为由, 向当事人索取财物或其它利益, 也没有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干涉或者影响案件审判
二、 守法遵纪, 坚持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