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律师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篇一 为了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沌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队伍,提高律师在社会公众的整体形象,党中央国务院及司法部十分重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今年尤其强调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之自查自纠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专职律师, 通过前一阶段一系列的的学习与讨论, 个人的职业道德与思想觉悟, 以及对这次的整顿认识有了极大的提高。 深深感受目前我国整体司法环境不尽如人意, 甚至存在的部分司法腐败, 有很多部分与律师相关, 或一部分问题本身就来源于我们很不自律的同行执业律师。 自从踏入律师门槛的第一天起,即自己拿到实习律师证的那一刻,就将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时时刻刻默念于心,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溶会于自已的血脉之中, 上升为工作执业之自觉行为。 一、 在任何时刻都确保与法官、 检察官等的正常工作接触, 没有违反律师与法官、 检察官的各种规定, 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伟大光荣与正确。 (1)与法官、 检察官等司法人员从来没有任何的不正当交往, 没有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 检察官等, 从未以支付介绍费, 利用亲朋同学关系等不正当手段, 要求法官、 检察官等介绍案件。 (2)自执业以来, 从来没有为法官、 检察官等装修住宅、 购买商品及出资邀请进行娱乐活动。 (3)执业至今, 没有向法官、 检察官等请客送礼、 行贿, 也从未指使、 诱导当事人送礼、 行贿。 对执业中遇到或了解的相关送礼、 行贿事件, 总是以一个律师应有的尊严而对其深恶痛绝。 (4)本人没有自己或让当事人为法官、 检察官等报销费用、 出借交通工具、 通讯工具或其它物品。 (5)从未假借法官、 检察官等名义, 或者以联络、 答谢法官与检察官等为由, 向当事人索取财物或其它利益, 也没有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干涉或者影响案件审判。 二、 守法遵纪, 坚持党的正确领导, 坚守宪法和法律至上, 对当事人诚实信用, 仔细维护其合法权益。 (1)仔细学习三个至上, 充分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的统一。虽然目前离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但一直在仔细不断的努力, 争取在有生之年可以达到入党的最基本的标准。 因此在各方面都严格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原则,旗帜鲜亮地坚持党的正确领导。 (2)信守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坚定不移地信仰社会主义, 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 不断提高自己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