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加强对库区动火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保证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危险作业的范围 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是指对作业人员本身和周围人员及设备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作业。包括以下一些作业: 1、动火作业。 2、高处作业。 3、其他符合危险作业定义的作业。 二、危险作业管理的原则对危险作业实行“分级负责,控制重点,及时申报,措施到位”的原则,也就是对各类危险作业要实行公司、部门两级管理,并实行申报审批制。凡是危险作业,各部门必须按规定填报“危险作业审批单”,经分管副经理或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职责 1、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 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2、监护人的职责 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3、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4、审批人员的职责 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五、管理与审批 1、“危险作业审批单”由作业部门填写,一式两份,履行正常手续后方可作业。 2、审批时,重点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后就可同意施工。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作业部门必须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安全措施。 3、安全科审批人员重点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其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认为其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可批准同意施工。对于不能保证安全作业的,有权不批准。 4、安全责任人由安全员担任。 5、审批人、监护人、安全责任人等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6、“危险作业审批单”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7、应该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而没有办理就进行作业的,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停止作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库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人填写动火申请表,报公司经理审查批准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方可动火。根据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区内动火的管理,动火作业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动火作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