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名称(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抵押人名称(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 第一条 乙方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房屋抵押给甲方,作为偿还主合同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借款人以下房产为上述借款的抵押房产权证号码: 房屋地址: 房屋面积:房屋所有权人: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条 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 大写 ) 。借款用途:用于 。借款利率:按每 月 计算。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与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胯款归还:利息由借款人一次性归还,利息人民币 万( 大写 ) 日期 年 月 日。本金到期一并归还,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第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借款人应保证该抵押之房产无第三人主张权利。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以订立合同日期起算,一年为期 限,即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借款人尚不能偿还清本金以及利息的,该抵押之房产归抵押权人所有。 第四条 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乙方应与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 双方约定,在抵押期间该房产的孳息收入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在十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乙方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甲方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甲方;乙方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以订立合同日期起算,一年为期限,如借款人尚不能偿还清本金以及利息的,该抵押之房产归抵押权人所有。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