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供房屋承租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在订立本之日起 7 日内,将居住人员情况报送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
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乙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 5 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2 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 24 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