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体系岗位责任制一、总则(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各级技术管理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红泉煤矿各级技术管理责任
二、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与权限(一)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1
技术管理体系,由总工程师和各专业副总,安监科、调度室、技术科等职能部门和各生产部门技术系统组成
各专业副总程师对同级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是本专业技术管理的领导核心
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 (二)总工程师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规章所涉及的煤矿技术规定、法律规范、标准以及公司有关技术管理的决定和规定
2、负责煤矿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加强技术管理,推动技术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3、协助矿长组织编制本矿的中长期进展规划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目标的技术措施
4、组织制定和批准煤矿的技术标准、技术法律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5、组织编制矿井地质勘探、新井建设、矿井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设计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提出并组织讨论解决资源合理开发、抽掘采平衡、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
7、充分了解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消极影响和破坏作用,积极开展环境协调、资源节约开采技术的讨论与推广应用工作
8、组织讨论和实施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的技术措施,组织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保障计划
9、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时,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制定事故和灾害的抢险救援措施,参加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仔细分析总结事故原因教训,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