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考核奖惩制度 2 篇老师考核奖惩制度篇 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对待工作的态度,法律规范课堂教学和学生管理,进一步调动老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奖罚方案
一、中期和期末质检奖励 1、中期质检: A、低学段(一年级)语文、数学及格率达到 95%以上奖励 50 元,语文优秀率达到 55%均分达到 85分、数学优秀达到 65%均分达到 90 分的老师奖励 80 元
B、中学段﹙二年级、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及格率达到 90%的任课者可奖现金50 元
优秀率语文﹙85 分﹚、数学﹙90 分﹚、英语﹙90 分﹚分别达到35%、40%、45%的老师可获奖金 80 元
C、高学段﹙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及格率达 85%的任课者可获得奖金 50 元,优秀率语文﹙80 分﹚、数学﹙85分﹚、英语﹙90 分﹚,分别达到 30%、35%、40%的老师可获得奖金 80元
D、各主科学生平均成绩全乡四校第一名奖 200 元,第二名奖 150元
本校奖教研组第一名 200 元
2、期末质检: A、所任年级学科学生成绩平均分超出全乡其它三所学校同年级平均分以上的每一分奖 10元
B、各主科学生平均成绩全乡四校第一名奖 200 元,第二名奖 150元
C、榆阳区统考中,学生平均成绩全区第一名奖 3000 元,第二名奖2000 元,第三名奖 1000 元
D、各班级要奖励年级中期、期末学生奖励前三名学生
二、课时奖励: 1、课时数以实际授课为准
(见课时统计表) 2、每周加 2 课时:会计、保管;教务主任、主管卫生、主管安全
3、每周加 1 课时:教研组长、少队辅导员、各部室管理人员、打印室管理
老师灶管理每周加 3 课时;学生灶管理 4 课时
4、课时以周计算,学期末统计,每超一课时奖 2 元
5、以此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