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年度工作计划教育培训机构年度工作计划 篇一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徐政发[20xx]43 号)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1x]10 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强化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其他劳动者尽快地实现就业再就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十一五"期间徐州市实施城镇技能就业再就业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通过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其他劳动者开展针对性、有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城镇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其他劳动者尽快地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xx20xx 年,对我市 27.5 万城镇劳动者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 90%,培训后就业再就业率达 60%。为确保任务完成,我市将分年度下达专项培训目标任务。 (一)重点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5 年内组织培训下岗失业人员 25 万(每年 5 万),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达 60%以上。 (二)5 年内组织培训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及城镇其他人员 2.5 万。其中 201x 年培训 0.5 万人;201x 至 201x 年 4 年内培训 2 万。 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全面掌握本地区下岗失业人员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本地就业再就业工 作任务,仔细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和措施,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正确指导本地区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要以提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为目标,有针对性的设置技能培训专业,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技能培训,开发选定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技能培训项目。要建立培训与用人单位的信息联络平台,加强培训机构与企业、行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注重培育"12"、"13"等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技能人才。要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特点和要求,实行日夜班、长短班、集中办班与分散办班、联合办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就地、就近接受培训,增强培训的有用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培训与就业的紧密结合。 (三)实施分类指导培训。以劳动力市场为导向,根据下岗失业人员年龄、文化程度、求职愿望,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培训。对具有较高文化的年青下岗失业人员,应组织其参加新技术领域的培训;对技能单一、文化基础较低的壮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