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 一、为深化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 20242024 年)》,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指导中小学校明确并落实安全工作职责,解决中小学安全工作“做什么,谁来做”的问题,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在梳理讨论现有法律法规和大量学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安全工作,人人有责。《指南》对学校岗位进行了分解,对安全工作职责任务进行了梳理,归纳整理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党支部书记、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等个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吸收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汇聚了编写专家的智慧,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广阔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任务,提高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水平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三、《指南》力争涵盖学校的所有岗位和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但各地、各学校之间客观存在诸多差异,岗位设置也有所不同,《指南》所设定的岗位职责只是一般性的。各校在使用《指南》时要结合实际进行补充、细化或适当调整,既可以一人多岗,有的岗位也可以一岗多人,总的原则是学校安全工作的所有职责都有人承担,不能出现有的工作无人负责的情况。学校要对比《指南》,进一步明确本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任务,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广阔师生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四、《指南》针对中小学校编写,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也具有指导意义。幼儿园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参考使用。 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 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是根本,明确并强化职责是核心,健全并落实制度是保证,狠抓措施落实是关键。各学校要对比本指南结合实际明确本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广阔师生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处),保卫主任由分管副校长分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法律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