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艺工法钢屋架制作工艺标准(504-1996)钢屋架制作工艺标准(504-1996)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型钢钢屋架制作工程。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材:按设计图纸使用 Q235 钢或 16 锰钢,钢材应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2.1.2 连接材料:焊条、螺栓等连接材料均应有质量证明书并符合设计要求。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锈蚀、碰伤或混批的高强螺栓不得使用。2.1.3 涂料:防腐油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2.1.4 主要机具:剪切机、型钢矫正机、钢板轧平机、钻床、电钻、扩孔钻; 电焊、气焊、电弧气刨设备; 钢板平台; 喷砂、喷漆设备等。工具:钢尺、角尺、卡尺、划针、划线规、大锤、凿子、样冲、撬杠、扳手、调直器、夹紧器、钻子、千斤顶等。2.2 作业条件: 2.2.1 制作前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绘制钢结构施工详图,图纸修改时应与设计单位办理洽商手续。2.2.2 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详图的要求编制制造工艺文件(工艺规程)。2.2.3 制作、安装、检查、验收所用钢尺,其精度应一致,并经法定计量检测部门检定取得证明。3.2.2 根据放样作样板(样杆)。3.2.3 钢材矫正:钢材下料前必须先进行矫正,矫正后的偏差值不应超过法律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值,以保证下料的质量。3.2.4 屋架上、不弦下料时不号孔,其余零件都应号孔; 热加工的型钢先热加工,待冷却后再号孔。3.3 零件加工: 3.3.1 切割:氧气切割前钢材切割区域内的铁锈、污物应清理洁净。切割后断口边缘熔瘤、飞溅物应清除。机械剪切面不得有裂纹及大于 lmm 的缺楞,并应清除毛制。3.3.2 焊接:上、下弦型钢需接长时,先焊接头并矫直。采纳型钢接头时,为使接头型钢与杆件型钢紧贴,应按设计要求铲去楞角。对接焊缝应在焊缝的两端焊上引弧板,其材质和波口型式与焊件相同,焊后气割切除并磨平。3.3.3 钻孔:屋架端部基座板的螺栓孔应用钢模钻孔,以保证螺栓孔位置、尺寸准确。腹杆及连接板上的螺栓孔可采纳一般划线法钻孔。3.4 小装配(小拼):屋架端部 T 形基座、天窗架支承板预先拼焊组成部件,经矫正后再拼装到屋架上。部件焊接时为防止变形,宜采纳成对背靠背,用夹具夹紧再进行焊接。3.5 总装配(总拼): 3.5.1 将实样放在装配台上,根据施工图及工艺要求起拱并预留焊接收缩量。装配平台应具有一定的刚度,不得发生变形,影响装配精度。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