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对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几点思考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心的不断下移,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在我县一些地方已得到了全面进展,其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已得到充分扩展和转变,为推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深化开展起到了指导和引路作用
但在实际工作开展中,还遇到了不少阻力和困难,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究尝试、总结完善
一、当前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认识仍有差距
一些乡、村干部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是“天下第一难事”,广阔群众的生育意愿和国家的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老百姓天生就服管,没人管他们反而不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还是要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来推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民不可能自己管好自己的事情,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缺少群众基础,条件不成熟,不符合实际
二是村规民约不尽法律规范
一些村制定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村民应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极不平等,对村民规定的义务和限制、制约措施多,享受的权力、民主、政策措施少,过分强调村民的违约责任,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违约行为频繁,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
三是经费保障不足
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计生部门不断加大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但在村、社、组计生干部的酬劳落实上仍显不足
乡计生专干岗位津贴每月 30 元,是岗位津贴行业中最低的,村计生专干每年1200 元,社宣传员每年 120 元,自管小组长每年 360 元,按天平均分别仅为 3
33 元和 0
98 元,酬劳水平偏低
同时村级没有任何活动经费,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四是村民参加意识不强
当前,绝大多数地方的群众文化素养较低,法律意识淡薄,虽经多方宣传,但一些群众对村民自治工作仍漠不关怀,自觉参加意识不强,认为是乡村干部的事情,给工作全面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应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要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