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1、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1)供电线路事故及防治措施1)地面固定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应设置在稳定的地方;2)输配线至地面、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3)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可采纳瞬间 1 次自动复电系统
4)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5)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6)井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井下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7)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有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8)井下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
必须正确选择熔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
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
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9)井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
10)电缆的选择及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24版)规定
11)电缆的敷设:(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 35°以下的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2)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弛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3)悬挂点间距为 3 米;电缆要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 0
3 米以上的距离
12)电缆连接(1)电缆与电缆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2)电缆线芯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3)不同型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