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育保险最新政策规定一、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上调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用人根据职工工资的 1.2%缴纳。注意:1、当年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或用人单位当年新增职工,用人单位以职工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基数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2、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或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当年第一个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的 60%确定;3、高于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确定。二、男职工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职工只要办理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不论男女,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内均可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津贴。三、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职工未就业配偶根据国家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四、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当月所有工资之和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计算缴费基数时,生育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五、生育津贴产假报销标准1、妊娠 7 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 98 天计发;2、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 0.5 个月;3、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 0.5 个月;4、妊娠 3 个月以上(含)、7 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 1.7 个月计发;5、妊娠不满 3 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 1 个月计发;6、放置宫内节育器按 2 天计发;7、取宫内节育器按 1 天计发;8、输精管结扎按 7 天计发;9、单纯输卵管结扎按 21 天计发;10、产后结扎输卵管按 14 天计发;11、人工流产按 14 天;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按 16 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按 30 天计发。12、中期终止妊娠按 30 天计发;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按 40天。六、生育补贴标准1、剖宫产 2000 元;2、助娩产 1500 元;3、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1000 元。杭州市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一、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 3 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二、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4、流产证明(仅限于流产的女职工);5、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顺产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参保单位填写《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