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配套工程给水安装工程施工合同XXX 配套工程给水安装工程委托施工委托建设单位:XXX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施工单位:XXX 有限公司水务事业部(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满足用水需求,甲方自愿将自来水户表安装工程委托乙方建设施工,为顺利实施该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且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XXX 有限公司三、工程内容及范围:1、开挖管沟“1.2M*1.2M*8M.土石比=页岩 20%+混凝土 20%+土 60%;2、开挖操作坑:2M*3M*3M,土石比=页岩 20%+混凝土 20%+土 60%;3、砌筑闸阀井 1 座;4、砌筑水表井 1 座;5、DN200 钢管开头碰头 2 处;6、公园消防与公园共用一个水表 DN150 水表;7、其他:人行道、绿化带开挖手续、与执法局的协调工作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第二条委托方式及工程期限一、委托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二、期限:本合同约定期限 7 天,即自甲方付款完成后正式通知乙方进场 7 天内完成。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付款)、或不可抗力,影响勘察设计及安装进度,工期相应顺延。第三条质量及验收一、乙方提供的该工程所用的产品和材料性能与质量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二、适用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国家标准、行业评定标准验收法律规范和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乙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三、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四、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完工后由乙方自行组织自检并负责管道清洗、消毒、压力试验等。自检完成后,乙方组织由甲乙双方人员、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自行组织整改直到合格为止,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该工程的质保期为两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鉴于甲方无专业人员对该工程范围内用户产权资产后续维修管理等工作进行专业的管理,质保期满后,乙方继续承担该工程范围内用户产权资产后续的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的责任,该部分费用已在预算中作适当考虑,乙方不再收取维修费用。第四条安全及文明施工一、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把好安全关。做到有组织、有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和个人,随时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具备必要的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