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专业工程承包合同一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 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建设项目内容和范围为准。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方式及比例: 建筑成本费用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合伙人均认可的其他费用由合伙人平均出资(即每合伙人承担 20%费用) 现出资元,大写人民币 现出资元,大写人民币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盈余以各方均 20%分配(如违约出资,按实际出资比例进盈余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约定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原则上不得退伙;如遇到特别原因确需退伙的,应经各方协商同意; 七、项目日常管理 1、某某某聘请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的技术工作; 2、每月三十日为双方商定的结账日,由双方和会计共同下账,所有的支出均需双方签字后方能下账。 八、成本费的核算范围 建筑成本核算的范围包括:工程介绍费、建筑工程资质挂靠费、税金、施工劳务费、施工机械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施工不电费、临时办公设备和用房租赁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执行费、材料费及与工程有关的合伙人均认可的其他费用。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各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进行分配、承担;一方分配的应收款其他方有协助收回的义务。 十、合伙人行为禁止条款: 1、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开发区与其他人合伙。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禁止合伙人在合伙期间实施损害合伙人利益的行为。 十一、违约责任: 1、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造成的损失无法计算的,按承接工程总价的 15%计算损失。 2、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他: 1、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进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和修改合同,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作出书面修改意见,其他修改无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合伙人各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各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 年 月 日 合伙人: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