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2024 电大法律文书原告:张红,女,54 岁,汉族,某某市某某讨论所某某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址:某某市某某讨论所宿舍楼某某栋某某单元某某号。被告:赵某,男,57 岁,汉族,赵某现在广东工作,住址:某某市某某讨论所宿舍楼某某栋某某单元某某号。诉讼请求: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2.对婚后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3.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某某某某某某元给原告;4.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某某某某某某元给原告;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我与赵某于 1984 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赵某 2024 年下海到广东省某某市某某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每两个月回家一次,但对家里生活仍尽心照顾,夫妻关系也很和睦。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赵某 2024 年下半年到某某市某某模具厂工作后,渐生变化,一直以工作忙为由不回家,仅是每月寄一笔钱贴补家用。后来才知道赵某在某某市工作后结识了当地一家夜总会工作的余某(女,30 岁,某某省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人)。并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2024 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余某也随赵某前往,并继续以“夫妻”名义同居。但同时赵某又骗我说,要与我白头到老、相守终身。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2024 年 9 月,我希望赵某跟我一起去国外看女儿,赵某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回绝。后来,在我的一再要求下,赵某牵强答应到北京为其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却将余某带在身边。我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尽情嬉玩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某某市,并在某某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2024 年 3 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我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我生活费,我当场拒绝。此后一年时间内,赵某再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给过我一分钱。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赵某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 3 年,而与我长期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已无感情可言。现有赵某与余某在某某市某某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以夫妻名义同居时房东、邻居的证词;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某某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