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 1 为了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本场所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仔细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以及改建、扩建、重新装修的,经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营业期间坚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火种
四、营业期间不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
五、场所内不设置员工宿舍,不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六、严格根据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常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七、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八、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场所内不采纳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
十、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十一、严格根据核定人数营业
本场所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 2 一、仔细学习和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 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单位消防
二、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喝酒,没有酒气,文明上岗,优质服务
三、熟悉现场安全通道,自觉维护安全通道畅通
五、上班前对工作区域的检查,保证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行
六、下班前对工作区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