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上的讲稿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大家好:根据上级检察院和上级农发行的要求,为做好农发行系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县检察院和农发行县支行共同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协调机制和协调领导小组,刚才,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对开展农发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换了意见。接下来呢,我受农发行领导的委托,就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预防对策,谈一些自己的看法。首先,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处的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几个典型大要案案例: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中央候补委员王雪冰,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中纪委委员张恩照,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中国交通银行原副行长鲁家善,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3 年。厦门市工商银行原行长叶季湛,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达州市分行原行长黄锦江,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副行长覃志新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 年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三亚分行原副行长潘在琼,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资金运用小组组长唐宪伟,因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刑,缓期 2 年执行。下面我就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含义、特点、案发原因分别进行介绍,最后提出一些预防对策和建议。一、金融系统的职务犯罪含义,是指在银行、证券机构、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从事各种金融活动具有货币资金通融职能的机构中,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牟取经济利益,或滥用职权、不正确履行职责等违背其职责要求的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统称。二、当前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主体多为特殊主体,就是,仅限于金融机构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金融机构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当前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出现两种大的趋势:一方面,职务犯罪案件数呈波浪式的下降趋势;另一方面,职务犯罪案件在金融案件中的所占比重又呈波浪式的上升趋势。这表明,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下,金融系统的职务犯罪处于欲缩又涨的状态,较之金融系统的其他犯罪更具有顽固性,所以说,预防职务犯罪既是金融系统查处和防范违法犯罪的工作重点,也是一项任重道远的法制任务。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