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人力资源调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需求报告 1.部门岗位缺员时,填写《用人需求报告》,阐明缺员岗位、缺员原因及所需人员的要求等,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劳资科统一安排
2.缺员情况无法在分公司内部调配解决时,由人事劳资科汇总编制《兰花集团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经人事劳资科长签字,分公司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劳资处进行安排
第三条3.对于新录用的员工,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矿规矿纪的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人事劳资科根据部门岗位缺员、员工专业等信息,为新录用员工分配合适部门,并出具内部《职工调动介绍信》,经人事劳资科科长、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由新录用员工持《职工调动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分配部门报到
4.新录用的员工,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试用期满,经所在部门、人事劳资科审查批准后转正定级
第四条内部人员调配 1
各科室拟增加人员时,向人事劳资科提出申请,人事劳资科根据年度部门岗位定员情况进行确认,提出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六个月借调试用期满后,由拟调入部门出具考评意见,经人事劳资科审核,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其他职工内部调动,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劳资科根据年度部门岗位定员情况,请示相关矿领导同意后,开具《望云煤矿职工内部调整工作岗位审批卡》及《调整工作人员手续(财产)清理卡》,经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公司经理、人事劳资科长审批,同时办理完手续(财产)清理盖章后,人事劳资科将调动人员介绍至培训中心接受转岗培训,合格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其它要求 1
各部门未征得人事劳资科同意,不得随意调动人员、调整岗位或工种
调动人员的工资自调入之日起按新岗位标准计发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职工,经无效,可做停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