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烧焊管理制度一、总则 1、为仔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搞好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烧焊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属有关单位
3、各单位要把烧焊工作当作安全重点加以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本烧焊制度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禁无措施施工
凡是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熟悉措施要求,措施不落实严禁烧焊作业
各单位要严格根据本烧焊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在烧焊前一天填报《烧焊审批书》(所列项目必须仔细填写清楚),到有关领导和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否则,有关人员有权拒绝签字
二、一般规定 1、烧焊是指电焊、气焊、气割、喷灯焊接、使用喷灯做热缩电缆头等作业的一种或几种
2、烧焊工作应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
学徒、实习人员应在师傅监护指导下工作
3、电焊机绝缘必须良好
电焊机的电源线应使用良好的橡胶绝缘线,电源线的长度应尽量短
如因生产急需确需采纳较长的电源线时,应离地面 2
5m 以上布设
4、禁止将氧气瓶和可燃气体放在一起
氧气瓶应离明火 10m 以上,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5、禁止在离乙炔瓶 10m 以内进行明火作业、吸烟或燃烧物件
乙炔瓶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
6、冬天寒冷,气瓶阀门、压力调节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水蒸气适当加热,严禁用火烤
7、氧气瓶、乙炔瓶不用及运输时应拧紧瓶帽,检查瓶口不得漏气,并防止气瓶受到猛烈的冲击、碰撞或严重腐蚀
8、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相距 5m 以上,氧气、乙炔胶管不得混用
三、烧焊措施的编制、审批及落实 1、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井口房、井筒、地面主要机房、地面生产系统等烧焊每次必须编制烧焊措施
2、烧焊措施的内容应包括烧焊地点、烧焊项目、烧焊时间、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编制人、施工负责人、烧焊工、通用措施、特别措施、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