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的养老保障改革原有养老保障体系从 1960 年起施行的瑞典社会保障养老金制度包含了两个部分:基本养 老金和与收入挂钩的补充养老金 (ATP)
这两者加在一起替代了 65%的个人收入
这些养“”老金根据消费价格指数计算出的一个 基础值 被指数化,1998 年,这个基础值是 36400克朗
――基本养老金给付每个人的数额相等,除了双方都领取养老金的夫妇他们的养老金总和低于两个未婚老人的养老金总和
从 1993 年起新增了一项领取全额养老金的适合条件:16 到 64 岁之间在瑞典居住满 40 年,或者其中 30 年有收入
假如这些要求没有满足,养老金将被相应地减少
补充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是:至少有三年的收入达到基础值
全额的补充养老金要求 30 年以上每年收入达到基础值
补充养老金是建立在其中 15 年最高收入平均值的基础上的
假如没有工作满 30 年,养老金被相应地减少
补充养老金最高不超过基础值的 7
这个养老金系统是现收现付制与部分补充养老金积累制的结合
基本养老金的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预算负担,补充养老金则主要依靠工资基金和基金收益
这个制度保证了全民老有所养,缩小了贫富差距,对几十年来瑞典社会稳定、经济进展起了很大作用
90 年代以前,瑞典人在一揽子福利制度下过着舒适而有保障的生活
改革原因然而,近 10 年来瑞典现行养老金制度的实施越来越艰难
主要的担心集中在经济衰退财政负担加重,出生率下降平均寿命延长,代际间代际内收入分派和再分配不均,低工作动机和储蓄率
其次,在补充养老金体制下,代际间的收入分配对于经济增长率的变化非常敏感
假如工作人口的实际工资上升,退休人口生活水平就会相对下降
工作人口和退休人口之间的收入分配将变得不公并导致两种人群之间的关系紧张
这点威胁着养老金制度的稳定
代际内也不存在从高收入到低收入者的系统的收入再分配
该制度下的收入再分配存在于